原房补偿款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 宅基地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包括房屋评估价值和房屋装饰装修的补偿。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是指房屋评估价值加上房屋装饰装修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包括各类补助、临时过渡费、超过限期的安置房和损失费。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安置费 = 搬迁补助费 +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计算公式为:周转补偿费 = 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 × 每月补贴金额。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建议
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需要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评估结果来确定。
被拆迁人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估方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补偿计算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拆迁补偿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