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判决书上的罚金缴纳方法,可以总结如下:
罚金应缴纳到作出判决的法院。
可以直接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或者先与承办法官联系。
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缴纳。
如果被执行人期满未缴纳罚金,法院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等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若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
服刑人员本人无法缴纳罚金时,其家属或亲戚朋友可以代为缴纳。缴纳时,需携带判决书及身份证件,并联系承办案件的法官。
罚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例如,某些罪名在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缴纳判决书上的罚金需按法院规定进行,确保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缴纳,以免受到强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及时与法院沟通,申请延期、减免或协助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