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到深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军队转业干部需携带必要材料到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干部行政介绍信
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
转业军人证明书
居民身份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随军配偶和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
持市军转办开出的材料到指定单位办理接收手续。
具体入户手续包括:
持“预备役军官登记通知书”到接收单位所在区人武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持“入户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区人武部开出的预备役军官登记证明”到区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深圳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条件包括:
入伍时户口在深圳市(不含院校分配入伍)。
驻深部队,双军人一方转业到深圳工作,留队一方符合随军条件。
转业干部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深圳市连续两年以上。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向配偶户口所在地、父母户口所在地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随军配偶子女随迁至深圳市的,需符合一定的申请条件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以确保转业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