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
庭前化解一起
郎舅间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金某系被告林某的亲姐夫
此前林某因经营需要
向金某借款10万元
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
借款期满后
林某既未偿还本金
也未支付利息
经催讨无效后
金某向法庭起诉林某
请求判决林某
向其偿还借款本息
法庭受案后
因双方均存对立心理
前期调解一度陷入停顿
沟通中
金某表示其基于亲情
在自己家庭经济
较为紧张的情况下
还去向朋友借款后
再转借给林某
所以对林某
拒绝还款的行为难以接受
林某则陈述自己所经营的商铺
目前收入状况不佳
认为金某紧逼
其还款的行为不近人情
再度启动调处后
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
当面说出各自心声
并对各自诉求进行了解释
经过敞开心扉的交流
双方先后同意
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经调解
双方于4日达成调解协议
金某自愿放弃部分借款利息
金某当场先行给付1万元
余款分期付清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张隆 甘兆扬 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 旭